护航泰国榴莲快速通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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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航泰国榴莲快速通关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bǎozhàngjú)发布通知
组织开展2025年大连市高校(gāoxiào)毕业生
一次性求职补贴(bǔtiē)申领工作
关于组织(zǔzhī)开展2025年大连市高校(gāoxiào)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领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县、先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管理局),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各在连(lián)有关院校(yuànxiào):
根据《转发〈辽宁省人力资源和(hé)社会保障厅、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děng)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大人社发〔2024〕104号)要求,为做好我市(wǒshì)2025年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的申报、审核(shěnhé)和发放等工作,现就有关(yǒuguān)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贴(bǔtiē)对象和标准
(一)补贴对象:学籍地在我市且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dībǎo)家庭、零(líng)就业家庭、防止返贫(fǎnpín)监测对象家庭、特困人员、残疾、烈士子女、孤儿(含(hán)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及(j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以下统称“申领人”)。
毕业学年指从应毕业年份前一年7月1日起(rìqǐ)的12个月。
(二)补贴标准:一次性(yícìxìng)给予每名申领人2000元补贴。
申领人的(de)身份证、普通高等院校的学生证或注册学籍相关证明(包含毕业(bìyè)时间、培养层次、所学专业(zhuānyè)等信息),同时,根据不同申领类型还需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一)低保家庭(jiātíng)毕业生提供户口簿、所在家庭经过年检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bǎozhàng)证》;
(二)零就业家庭(jiātíng)毕业生提供户口簿、由(yóu)户籍地街道出具的享受零就业家庭政策的证明材料;
(三)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毕业生提供户口簿,乡镇(街道)及以上相关部门出具的(de)(de)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xiāngcūn)振兴信息系统中的有效证明;
(四)特困人员提供有效的《特困人员救助(jiùzhù)供养证》;
(五)残疾(cánjí)毕业生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六)烈士子女毕业生提供户口簿(hùkǒubù)、父亲(fùqīn)或母亲的《烈士证明书》及存根;
(七)孤儿(含事实(shìshí)无人抚养儿童)毕业生提供本人的《儿童福利(fúlì)证》;
(八)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提供本人毕业学年的贷款合同(hétóng)。
以上申领材料均需提供原件、电子版扫描件及复印件。申领人无法(wúfǎ)提供相关证件或相关证件未注明有效期的,可由(yóu)(yóu)县级及以上核发(héfā)部门提供证明,助学贷款证明由贷款银行和所在院校共同提供,户口相关证明由户籍地派出所提供。
三(sān)、补贴申领及发放流程
(一)组织申报(shēnbào)。各院校组织申领人登录“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píngtái)”(以下简称“网厅(wǎngtīng)平台”,登录网址:https://ggfw.lnrc.com.cn/ehrss/login/),实名制注册后进行申报(须详细填写开户银行的支行信息,社会保障卡须确认已开通金融功能(gōngnéng)),并按要求(yāoqiú)上传申领材料电子版(diànzibǎn)扫描件。
(二)院校(yuànxiào)初审。各院校组织申领人填写《大连市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领表》并收取(shōuqǔ)相关申领材料原件及复印件(fùyìnjiàn),进行线下资格初审,将初审通过(tōngguò)名单进行校内公示,公示内容应包括院校名称、申领人姓名、身份证号(须(xū)隐去部分位数)、补贴标准及具体金额等信息。经公示无异议的,登录网厅平台进行线上初审确认。
(三)材料报送。各院校将加盖公章的《大连市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bǔtiē)申领表》原件、申领材料复印件及公示证明材料电子版扫描件于2025年(nián)9月12日前(rìqián)报送到院校所在地区的人社部门。
(四)地区复审。各地区人社部门登录(dēnglù)“辽宁省(liáoníngshěng)就业管理服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省系统”,登录网址:http://10.56.8.77/portallogin/#/),依据申领材料进行复核,并将复审通过名单进行公示(gōngshì)(gōngshì),公示相关(xiāngguān)要求须与院校(yuànxiào)公示保持一致。公示结束后,登录省系统确认公示结果,并于2025年9月26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同级财政部门。
(五)补贴发放(fāfàng)。各地区人社部门应与同级财政部门加强沟通,务必于2025年10月(yuè)30日前将补贴足额发放至(zhì)申领人已开通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并及时登录省系统更新补贴发放状态。
(六)材料(cáiliào)留存。各地区(dìqū)人社部门须做好申领材料归档工作(gōngzuò),于2025年11月14日前将补贴发放凭证、公示证明材料电子版扫描件报市人社部门。
(一(yī))高度重视,加强组织。一次性求职补贴是国家对困难毕业生开展求职创业活动的一项重要的就业帮扶政策,是上级考核的重点任务。各院校及各地区人社部门(bùmén)应做好广泛通知及组织申报工作,确保(quèbǎo)应享尽(xiǎngjǐn)享、不漏一人。
(二)严格审核,完善(wánshàn)机制。各院校及各地区人社部门须严把审核关(guān),应建立健全公开公示、监督举报等工作机制,确保(quèbǎo)补贴对象、经费核拨等准确无误。
(三)落实政策(luòshízhèngcè),跟踪问效。各(gè)院校及各地区人社部门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组织申报等相关工作。同时,要及时跟踪申报工作及补贴发放(fāfàng)情况,了解和掌握政策落实效果。
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bǎozhàngjú)
2025年6月(yuè)16日
附件1: 大连市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bǔtiē)申领表
(大连市(dàliánsh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各地区人社部门(bùmén)联系方式


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bǎozhàngjú)发布通知
组织开展2025年大连市高校(gāoxiào)毕业生
一次性求职补贴(bǔtiē)申领工作
关于组织(zǔzhī)开展2025年大连市高校(gāoxiào)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领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县、先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管理局),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各在连(lián)有关院校(yuànxiào):
根据《转发〈辽宁省人力资源和(hé)社会保障厅、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děng)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大人社发〔2024〕104号)要求,为做好我市(wǒshì)2025年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的申报、审核(shěnhé)和发放等工作,现就有关(yǒuguān)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贴(bǔtiē)对象和标准
(一)补贴对象:学籍地在我市且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dībǎo)家庭、零(líng)就业家庭、防止返贫(fǎnpín)监测对象家庭、特困人员、残疾、烈士子女、孤儿(含(hán)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及(j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以下统称“申领人”)。
毕业学年指从应毕业年份前一年7月1日起(rìqǐ)的12个月。
(二)补贴标准:一次性(yícìxìng)给予每名申领人2000元补贴。
申领人的(de)身份证、普通高等院校的学生证或注册学籍相关证明(包含毕业(bìyè)时间、培养层次、所学专业(zhuānyè)等信息),同时,根据不同申领类型还需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一)低保家庭(jiātíng)毕业生提供户口簿、所在家庭经过年检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bǎozhàng)证》;
(二)零就业家庭(jiātíng)毕业生提供户口簿、由(yóu)户籍地街道出具的享受零就业家庭政策的证明材料;
(三)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毕业生提供户口簿,乡镇(街道)及以上相关部门出具的(de)(de)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xiāngcūn)振兴信息系统中的有效证明;
(四)特困人员提供有效的《特困人员救助(jiùzhù)供养证》;
(五)残疾(cánjí)毕业生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六)烈士子女毕业生提供户口簿(hùkǒubù)、父亲(fùqīn)或母亲的《烈士证明书》及存根;
(七)孤儿(含事实(shìshí)无人抚养儿童)毕业生提供本人的《儿童福利(fúlì)证》;
(八)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提供本人毕业学年的贷款合同(hétóng)。
以上申领材料均需提供原件、电子版扫描件及复印件。申领人无法(wúfǎ)提供相关证件或相关证件未注明有效期的,可由(yóu)(yóu)县级及以上核发(héfā)部门提供证明,助学贷款证明由贷款银行和所在院校共同提供,户口相关证明由户籍地派出所提供。
三(sān)、补贴申领及发放流程
(一)组织申报(shēnbào)。各院校组织申领人登录“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píngtái)”(以下简称“网厅(wǎngtīng)平台”,登录网址:https://ggfw.lnrc.com.cn/ehrss/login/),实名制注册后进行申报(须详细填写开户银行的支行信息,社会保障卡须确认已开通金融功能(gōngnéng)),并按要求(yāoqiú)上传申领材料电子版(diànzibǎn)扫描件。
(二)院校(yuànxiào)初审。各院校组织申领人填写《大连市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领表》并收取(shōuqǔ)相关申领材料原件及复印件(fùyìnjiàn),进行线下资格初审,将初审通过(tōngguò)名单进行校内公示,公示内容应包括院校名称、申领人姓名、身份证号(须(xū)隐去部分位数)、补贴标准及具体金额等信息。经公示无异议的,登录网厅平台进行线上初审确认。
(三)材料报送。各院校将加盖公章的《大连市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bǔtiē)申领表》原件、申领材料复印件及公示证明材料电子版扫描件于2025年(nián)9月12日前(rìqián)报送到院校所在地区的人社部门。
(四)地区复审。各地区人社部门登录(dēnglù)“辽宁省(liáoníngshěng)就业管理服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省系统”,登录网址:http://10.56.8.77/portallogin/#/),依据申领材料进行复核,并将复审通过名单进行公示(gōngshì)(gōngshì),公示相关(xiāngguān)要求须与院校(yuànxiào)公示保持一致。公示结束后,登录省系统确认公示结果,并于2025年9月26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同级财政部门。
(五)补贴发放(fāfàng)。各地区人社部门应与同级财政部门加强沟通,务必于2025年10月(yuè)30日前将补贴足额发放至(zhì)申领人已开通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并及时登录省系统更新补贴发放状态。
(六)材料(cáiliào)留存。各地区(dìqū)人社部门须做好申领材料归档工作(gōngzuò),于2025年11月14日前将补贴发放凭证、公示证明材料电子版扫描件报市人社部门。
(一(yī))高度重视,加强组织。一次性求职补贴是国家对困难毕业生开展求职创业活动的一项重要的就业帮扶政策,是上级考核的重点任务。各院校及各地区人社部门(bùmén)应做好广泛通知及组织申报工作,确保(quèbǎo)应享尽(xiǎngjǐn)享、不漏一人。
(二)严格审核,完善(wánshàn)机制。各院校及各地区人社部门须严把审核关(guān),应建立健全公开公示、监督举报等工作机制,确保(quèbǎo)补贴对象、经费核拨等准确无误。
(三)落实政策(luòshízhèngcè),跟踪问效。各(gè)院校及各地区人社部门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组织申报等相关工作。同时,要及时跟踪申报工作及补贴发放(fāfàng)情况,了解和掌握政策落实效果。
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bǎozhàngjú)
2025年6月(yuè)16日
附件1: 大连市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bǔtiē)申领表
(大连市(dàliánsh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各地区人社部门(bùmén)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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